项目描述: |
1、本工程由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觉林文成大道与宝瓶路交叉口阿古顿巴文化广场。
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分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分行业务技术用房1# 装修改造工
程,建筑面积6964.07m2,含拆除工程,屋面改造,外门窗拆除更换,新增电梯,室内改造精装修,新增连廊钢结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
分行业务技术用房3# 装修政造工程安装工程,建筑面积5995.20m2,含拆除工程,屋面改造,外门窗拆除更换,室内改造精装修;新增连廊
钢结构;结构加固;安装工程(供暖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验收合格),楼宇亮化工程、
通风工程等);总平绿化等相关全部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提供的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编制的施工图纸、本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5、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5.1 建设单位提供的电子版图纸;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8-2013);
5.3 2016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5.4 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做法》等相关标准图集。
6、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说明
6.1 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相关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 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质量文件。
6.3 施工时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7、关于工程量清单
7.1 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认真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
或清单工程量出入较大及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以施工图纸为准,并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各投标单位已结合《工程量清单》针对本工程施工图纸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复核后完全认可。中标后,招标范围内的
工程量清单漏项及计量、计价风险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追加投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按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
行。
7.2 清单项目除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外,还包含图纸设计说明、清单总说明相应条款的工作内容及为配合达到设计要求、规范要求所需的工
作内容,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外计量支付。
8、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等措施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和2016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相应的措施费用费率计取方式计取。施工时,相应的措施项目必须符合业主要求和现行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住建、安监、环保、市政
市容等相关部门),如果施工单位的措施项目不符合业主要求和现行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住建、安监、环保、市政市容等相关部
门),则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可最高扣除招标限价内的措施费用。
9、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的调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
定风险系数;凡漏项报价者,均视为已包括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后不得调整和补充。
10、投标人购置专业设备时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专业设备含设备购置费、设备基础、预埋件、相关配件、
仓储费、搬运费、税金及二次搬运费、二次深化设计费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均为高原型,均应满足高海拔地区的使用要
求。
11、本项目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时必须注意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如电梯、已装饰的部分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
过程中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以及各专业施工交叉作业时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体现在综合
单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不会再支付与成品、半成品采取保护措施相关的一切费用。设备或成品材料部
件等在运输、安装未交工前的过程中表面漆膜损坏应进行补漆的工作,其费用应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若发生以上问题时招标人不调
整综合单价,也不会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12、本项目有暂列金,含税暂列金金额为200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楼抗震支架(通风工程、消防工程)150000.00元(含税
价);3#楼抗震支架(通风工程、消防工程)150000.00元(含税价);3#楼:仿铜旋转门M4730:394618.70元(含税价);室外工程:景
石300000.00元(含税价),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给出的金额,在单位工程计价表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填入并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中标人须严格控制额度,不得超暂估金额实施。
13、消防工程:投标人应就消防验收所需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进行消防验收发生的费用不再另外计量。
14、本项目的UPS设备、冻库及配套配电箱(强电工程)、吸顶AP和楼层网络机柜(弱电工程)、门禁系统、红外对射系统及监控系统的摄像
头(安防工程),前述六项的设备及安装费用不在本次范围内,厨房设备、移动办公家具、健身器材、制氧工程不在本次范围内。
15、其他说明:
15.1本项目安装工程有利旧部分,包括原有设备、器材及管材,具体内容详施工图纸。
15.2利旧部分(原有设备、器材及管材)包含拆除、成品保护、安装等相关全部内容,投标人须保证其功能完好,不能损坏,否则发包人有
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同规格,同质量的产品。
15.3利旧部分(原有设备、器材及管材)的安装、改造、安装附件、辅材、改造用材、防腐保温等因素由投标人充分考虑并体现到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15.4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弱电井内的机柜集线模块的采购安装,楼层弱电井内的前端至房间末端通信畅通等因素,并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结算
时不再另行计量支付,若发生以上问题时招标人不调整综合单价,也不会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
16、本说明未尽事项,以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