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商;
3、投标人须合法经营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