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日期:
2024-12-16 10:00
计量方式:量方 验收标准:现场验收,量方。
付款方式:计划于2025年1月29日前按双方办理结算工程量的65%进行支付,剩余货款至2028年12月30日前付清。支付形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保理、双发约定的其他如房抵、车抵等(抵账比例不高于40%)。(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过程进度款时,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六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末次货款支付时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预留与票面金额一致的增值税额,待供应商纳税申报完成,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申报表,6个月内支付预留金额。)